半岛都市报6月4日讯 “门前的路是大家的,为什么让我们掏钱买。”近日,平度蓼兰镇何家店彩村的村民向记者反映,他们是该镇何家店花生市场的业主,十多天前村委给13家业主下了律师函,要求每家把自己门前十米的道路买下来,由于没有及时缴纳,一周后又收到一封地皮涨价和含有滞纳金的律师函。对此,律师表示,村委会没有权利买卖集体土地,更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
咋强行让买门前公路?
“村委怎么平白无故地要俺们买门前十米宽的公路啊!”近日,平度蓼兰镇何家店花生市场的13家业主,被村委发出的强行征收公路费的举动弄得很是纳闷,一头雾水的业主们几经波折也没能联系上村支书。几天后,业主们在没有缴纳征地费的情况下,又接到了一份上调20%征地费用的律师函。“当时签订的协议上根本就不包括门前十米长的公路呀!”一位业主向记者展示了五年前签订的那份协议书和所接律师函。记者看到,当年签订的协议书上只写了业主租用土地1159平方米,而东、西、南、北路段的界限均只字未提。而18日发的律师函内称,村委是根据土地征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操作惯例,把该处计算在征地范围内,而具体的规定和征地依据却没有写明。
不交钱就不修排水沟
“十多天前,我们门前被村委莫名请人挖出了300米长的沟。”一位业主说,“村委说要修排水沟,我们不交钱他们就不修。”记者看到,在彩村主干道的右侧靠近市场门口的地方,被挖了1米多深的沟,这条300多米长的沟正好延伸至13家业户门前,有些老人正扶着小孩从临时搭建的“独木桥”上走过。
6月1日上午11时,记者随同13家业户一起来到了离商铺只有几百米远的村委办公楼,但大门紧闭,里面的人称该处并不是村委。目前,村委人员及其委托律师均不接受记者采访。
村委会无权处理土地
记者先后联系到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李云峰律师和山东海祺律师事务所的陈刚律师,他们都表示:法律严格规定,土地是属于集体的财产,村委会(或居委会)作为一个自律组织,没有权利对集体所有权的土地私自进行处理。而且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村委会也没有权利向组织和个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滞纳金或罚款,也就是说村委会没有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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